中国出版网 >> 专题集锦 >> 每周回顾 >> 11月 >> 11月12日-11月18日  >> 正文

网络新闻记者缺乏合法采访证件须改进

“网络新闻记者缺乏合法新闻采访证件,给工作带来不便,这些都必须改进。”1110日下午,新闻出版总署署长、国家版权局局长、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柳斌杰就继续深入开展整治“四假”(即:假报刊、假记者站、假记者、假新闻)专项行动相关问题,在北京接受中央媒体集体采访时作此表示。

 

    柳斌杰强调,我们一方面要打击假记者,另一方面要保护真记者的合法采访权益。过去,记者证发放制度存在欠缺。比如,在电视行业,由于电视台聘用人员多,固定记者证名额有限,为了采访工作需要,电视台往往就采取了自己发放临时工作证的办法,结果造成了各种记者证种类繁多,鱼龙混杂,这让不法之徒有机可乘,甚至违法印制各种假记者证。网络新闻记者缺乏合法新闻采访证件,给工作带来不便,这些都必须改进。

 

    各地必须严格记者证的管理,对于滥发记者证的单位和个人,行政管理部门要通过行政手段来尽快杜绝这些现象的发生。今后,管理部门还要进一步改革记者证管理制度。不论什么劳动关系,只要符合新闻工作者条件,通过相关专业考试,就会取得政府部门发放的正式记者证。逐步开展面对社会的新闻专业考试,只要愿意从事新闻采访工作的人员,通过统一考试取得记者资格的,新闻单位可以聘用,政府相关部门对其及时统一发放记者证,统一进行管理。

[查看/评论] [关闭窗口]
 ·  柳斌杰率中国新闻出版代表团访问塞尔维亚和希腊  
 ·  柳斌杰:希望加强与塞尔维亚在新闻出版方面的合作  
 ·  柳斌杰:网络新闻记者缺乏合法采访证件须改进  
 ·  柳斌杰:新闻出版界要学好更要宣传好十七大精神  
 ·  柳斌杰:中央对人民出版社的指导思想非常明确  
天一阁举行400年来最大的书展
“中国出版科学研究所上海研究基地”揭...
全国出版社网站建设工作交流会在北京召开
王立英:出版科研工作要为推动文化的大...
凤凰网更改新域名打造新媒体概念
央视国际推出名人电子杂志《记着》

中国出版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注明“来源:中国出版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出版网和该作品作者共同拥有,其他媒体转载或利用均须各自对应准确注明作品来源和作者姓名。本站申明严禁转载的作品,一律不允许转载。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站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注明“来源:XXX(非中国出版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版权归原媒体及文章作者所有。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及用于网络分享,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也不构成任何其他建议。

本站部分作品是由网友自行或网友投稿、编辑整理上传。对此类文章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不为其版权负责。如果您发现网站上有侵犯您知识产权的文章,请在15日内发信至chinapublish@163.com 或致电:中国出版网编辑部 010-51259255转8210 我们会及时删除。

站内搜索
热点聚焦
全国出版社网站建设工作交流会
第三届中国传媒创新年会
中国出版走出去
第14届北京国际图书博览会
2007北京国际出版论坛
第9届中韩出版学术年会
第2届中国数字出版博览会
2007报业经营模式创新论坛
第17届全国书市
第2届中国传媒创新年会
专题集锦
中共十七大专题
出版发行业诚信体系建设专题
出版蓝皮书专题
农家书屋专题
全国国民阅读调查专题
出版集团建设专题
民营书业专题
优秀出版科研论文评奖专题
出版体制改革专题
传媒专题
每周回顾
出版观察
版权所有 2007 中国出版网
京ICP备05064761号
主管单位:新闻出版总署 主办单位:中国出版科学研究所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三路居路 97号  邮编:1000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