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新闻记者缺乏合法采访证件须改进
“网络新闻记者缺乏合法新闻采访证件,给工作带来不便,这些都必须改进。”11月10日下午,新闻出版总署署长、国家版权局局长、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柳斌杰就继续深入开展整治“四假”(即:假报刊、假记者站、假记者、假新闻)专项行动相关问题,在北京接受中央媒体集体采访时作此表示。
柳斌杰强调,我们一方面要打击假记者,另一方面要保护真记者的合法采访权益。过去,记者证发放制度存在欠缺。比如,在电视行业,由于电视台聘用人员多,固定记者证名额有限,为了采访工作需要,电视台往往就采取了自己发放临时工作证的办法,结果造成了各种记者证种类繁多,鱼龙混杂,这让不法之徒有机可乘,甚至违法印制各种假记者证。网络新闻记者缺乏合法新闻采访证件,给工作带来不便,这些都必须改进。
各地必须严格记者证的管理,对于滥发记者证的单位和个人,行政管理部门要通过行政手段来尽快杜绝这些现象的发生。今后,管理部门还要进一步改革记者证管理制度。不论什么劳动关系,只要符合新闻工作者条件,通过相关专业考试,就会取得政府部门发放的正式记者证。逐步开展面对社会的新闻专业考试,只要愿意从事新闻采访工作的人员,通过统一考试取得记者资格的,新闻单位可以聘用,政府相关部门对其及时统一发放记者证,统一进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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