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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盗版”最高可奖20万

 

  “如果举报一处存有几万张盗版碟的库房,查实后举报人马上能领到几千元的奖金;要是举报的是‘盗版’生产线,奖金最高可达20万!”318日,沈阳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的王洪义总队长郑重承诺。

 

  市“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和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联合出台了《沈阳市公民举报出版物侵权盗版行为奖励办法》。王总队长称,把悬赏举报机制正式引入到“扫黄打非”的一线工作,在沈阳尚属首次。

 

  据了解,《奖励办法》中所指的出版物是指报纸、期刊、图书、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对它们的盗版侵权行为包括非法出版、印刷、复制、发行、运输和储藏。市民举报一经查实,便可获得奖励。其中,举报量在2000册(盘)到1万册(盘)之间的,奖金为100元到1000元;举报盗版出版物数量在1万册(盘)以上或是举报淫秽色情出版物在100册(盘)以上的,举报人将得到1000元到5000元不等的奖励。如果举报人举报的侵权行为非常重大,奖励将在5000元以上;如果举报盗版光盘的非法生产线,奖金将至少达到20万元。奖励资金将由政府财政负担,不与案件的实际处罚金额挂钩。接到举报3天内要向举报人反馈信息。举报内容一经查实,不需要等到结案,便可落实举报奖金。

 

  《奖励办法》还专门制定了保密条款保护举报人,一旦发生泄密行为,相关责任人不但将会受到行政处分,严重的还将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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