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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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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4日 新闻出版署发出《关于报纸增出地方广告专版的规定(试行)》指出,报社增出地方广告专版须在出版前一个月内由报社主管部门向新闻出版署申报,经批准并在当地新闻出版局备案后方可出版发行。本规定限在发行数为100万以上的中央报纸试行。
△ 《早年周恩来》出版座谈会暨赠书仪式在北京举行。1月5日《周恩来外交风采》大型画册首发式在北京举行。江泽民题写书名,李鹏题词:“真切感人的形象,新中国外交的先驱”。《早年周恩来》由江苏教育出版社出版。
1月9~11日 中宣部、国家民委、新闻出版署在北京联合召开全国民族出版工作会议,讨论了《关于大力加强民族出版工作的若干意见》、《全国民族优秀图书出版基金管理办法》两个文件的落实措施,并提出在新形势下民族出版工作改革与发展的举措。
1月17日 国家版权局发布第5号公告:委托中国软件登记中心受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质押合同的登记业务。
1月19日 重新组建的新闻出版署信息中心召开工作研讨会。信息中心成为拥有国家级的版本图书馆资源,新开发图书在版编目(CIP)信息,逐步建成自收自支、自我发展的实体。
1月23日 国务院第42次常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2月1日国务院以第195号令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1月25日 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关于坚决取缔非法出版活动的通知》。
1月29日 新闻出版署发布《新闻出版企业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工作规定》指出,出版企业法定代表人因任期届满或任期中间离开现任工作岗位前,均应对其任期内的经济责任进行审计,并实行分级负责审计制度。
△ 新闻出版署作出决定,凡出版鲁迅的全集、文集(包括分类形式的大型结集),选题必须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新闻出版署审批。
1月30日 “第二届国家图书奖”颁奖大会在北京举行,共评出92种获奖图书。吴阶平出席会议。
△ 由北京清华信息系统工程公司研制开发的我国第一部集成化电子期刊《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全文检索管理系统在北京通过鉴定。
2月1日 新闻出版署发布《音像制品出版管理办法》、《音像制品复制管理办法》、《音像制品进口管理办法》;广电部、文化部联合发布《音像制品内容审查办法》。
2月5日 新闻出版署发出《关于制止格调低下的16开本出版物出版发行的通知》重申,各出版单位要严格执行《关于制止期刊擅自改变办刊宗旨出刊和出版社用书号变相出刊等做法的通知》及《严禁以书号出刊》的规定。
2月5~6日 中国音像协会和新华书店总店在北京召开国有书店音像发行座谈会。会议提出,国有书店要真正体现出音像发行主渠道的作用。
2月7日 新闻出版署作出决定,从1996年4月1日起实施由新闻出版署监制的全国统一的“图书、期刊印制委托书”。
2月12日 新闻出版署作出决定,从1996年4月1日起,在全国出版、发行单位施行由新闻出版署统一印制的“书刊征订发行委托书”。
2月17日 国家版权局为长期从事版权管理工作并作出贡献的56位同志颁发了“版权管理荣誉证书”。
2月19日 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制贩淫秽出版物《奇异的性婚俗》一案的罪犯作出一审判决,判处主犯陈建国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5个从犯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没有上诉。3月4日新闻出版署发出《关于总结〈奇异的性婚俗〉一案教训,进行业务整顿的通知》。
3月1日 《董必武》画册出版暨董必武同志诞辰110周年纪念座谈会在北京举行。江泽民出席并发表重要讲话。
3月11日 新闻出版署发布《关于举办国内图书展销活动的管理规定》指出,全国性、地方性的图书展销活动每年可以举办一次;举办图书展销活动,主办单位应提前6个月向新闻出版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经审核批准后方可举办。
3月14日 新闻出版署发布《电子出版物管理暂行规定》。5月28日新闻出版署发出《关于实施〈电子出版物管理暂行规定〉若干问题的通知》。
3月15日 新闻出版署重申,从即日起凡出版台、港、澳文学作品和翻印台、港、澳文学图书,必须履行专题报批手续。
3月19日 新闻出版署、国家教委联合发出《全国优秀教育音像出版物评奖工作暂行办法》。
△ 新闻出版署发出《关于出版宣传香港回归图书的通知》规定,香港回归的图书选题,要向新闻出版署专题报批。
3月19~23日 全国新闻出版局长会在南京召开。会议主要总结新闻出版工作“八五”期间取得的进展和经验,研究“九五”时期的发展规划,制定“治散”、“治滥”的措施,努力推进新闻出版工作的“阶段性转移”。会上讨论了《新闻出版事业“九五”计划及2010年长远规划》、《关于积极探索建立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出版体制的若干意见》等文件,以及组建报业集团和出版集团的试点问题。
3月 《贺龙文选》、《贺龙年谱》、《贺龙画册》和《新中国体育事业奠基人》出版发行。
4月2日 新闻出版署发出《关于加强进口音像制成品管理的通知》。
4月6日 《辞海》分科主编会议在上海举行。经上海市委批准,《辞海》编委会对《辞海》1989年版进行修订,出版《辞海》1999年版。
1999年9月15日,由江泽民题写书名的1999年版《辞海》彩图书本第一套从上海中华印刷有限公司的装订流水线上成书下线,全套共5卷。这是我国第一部全彩印大型辞书。9月26日,江泽民在上海会见《辞海》1999年版的主编等人员。10月16日,《辞海》1999年彩图版在全国发行。1999年版《辞海》有彩图版、彩图珍藏本、普及本和缩印本。
4月8日 国家科委作出决定,从1996年度开始,把对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作出贡献的杰出科技著作纳入国家科技进步奖评审范围;各部门也应据此精神将杰出科技著作纳入省(部)级科技进步奖范围。
4月13日 “中国科学史著作出版基金”新闻发布会在北京举行,李铁映发了贺信。“中国科学史著作出版基金”由河南教育出版社与中国科学院自然科学史研究所联合设立。
4月15日 国家版权局、国家工商局联合发布《著作权涉外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国家版权局负责涉外著作权代理机构的审批工作。
4月23日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28届大会通过决议,宣布今后每年的4月23日为世界图书和版权日。
4月25~27日 中宣部出版局、新闻出版署图书司在福州市联合举办繁荣长篇小说出版专题研讨会。
5月6~8日 国家版权局、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在北京联合召开数字技术版权保护国际研讨会,主题是:在立法、司法行政执法、学理研究中数字技术及数据网络在理论和实践上引起的法律问题及其解决的办法,多媒体制品的出现提出的法律问题等等。
5月6~10日 全国新闻出版系统跨世纪人才培养工程工作会议在江西井冈山举行,确定了“九五”期间以及2010年新闻出版行业人才培养的总体目标、指导思想和主要措施,并讨论了《新闻出版行业跨世纪人才培养工程纲要(讨论稿)》、《新闻出版系统跨世纪人才培养基金章程(草案)》等5个文件。会上和会后为出版系统人才培养筹集基金441万元。
5月9日 新闻出版署发文,表彰全国新闻出版系统“二五”普法中做出突出成绩的47个先进单位和40名先进个人。
5月13日 《叶剑英选集》出版发行。
5月15日 国家版权局发言人对美国就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对我国实施所谓“制裁”发表谈话,表示愤慨。
△ 新闻出版署作出决定,出版民族文字图书不限书号,并免收条码费用。
△ 《中国思想家评传丛书》出版座谈会在北京举行。乔石为该丛书题词:“弘扬民族优秀文化,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该丛书由匡亚明主编,全书共200种,6000万字。1996年由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了50种,其余150种力争5年出齐。这是新中国成立后第一套较广博的学术专著。5月16日,召开了该套丛书的学术研讨会。
5月17日 新闻出版署教育培训中心成立。
5月27日 中宣部、中央政法委等七部委联合作出决定,表彰在1995年冬季全国“扫黄”、“打非”集中行动作出突出贡献的38个先进集体。
5月29日 中国少年儿童出版社召开建社40周年座谈会。江泽民题词:“出版更多优秀作品 鼓舞少年儿童奋发向上”。李鹏题词:“少年儿童的良师益友”。
5月30日 国家版权局在北京举行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五周年座谈会。
6月1日 中国印刷博物馆落成典礼在北京举行。江泽民为该馆题写馆名。李鹏题词:“弘扬民族文化,振兴印刷工业”。李铁映、铁木尔·达瓦买提为中国印刷博物馆落成剪彩并为纪念碑揭幕。第二届中国印刷史学术研讨会同时举行。
△ 新闻出版署发布《关于培育和规范图书市场的若干意见》,对发展和完善图书市场网络体系;推行多种购销形式,建立新型购销关系;切实转换出版社自办发行的观念与机制;加快转换国有书店的经营机制等八个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6月3日 新闻出版署作出决定,对全国书刊二级批发单位实行总量控制、从严审批。
6月4~5日 新闻出版署、国家版权局在广州联合召开全国光盘复制工作会议。
6月6~7日 中宣部、新闻出版署在北京联合举办首期出版法规强化培训班。
6月11~13日 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和国家版权局在武汉联合召开了著作权法修改问题座谈会。
6月12日 中宣部、新闻出版署等七部委联合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光盘复制管理的通知》。
△ 《赤子丛书》出版座谈会在北京举行。李鹏为丛书题词:“牢记历史 刻苦学习”。
6月18日 由中国音像协会、新华书店共同筹建的北京音像城在北京开业。
7月3~5日 新闻出版署在北京召开“九五”国家重点音像出版规划论证会。1997年3月3日新闻出版署印发《“九五”国家重点音像出版规划》。
7月4日 文化部、中国文联、中国作协在北京联合举办茅盾诞辰100周年纪念大会,李瑞环、丁关根、李铁映等出席会议。茅盾诞辰百周年国际学术讨论会同时举行。首都出版界出版一批纪念茅盾的图书,如人民文学出版社40卷的《茅盾全集》已出版到第28卷;三联书店出版了《茅盾杂文集》。
7月8日 外经贸部、新闻出版署等七部委联合发出《关于光盘生产设备进口管理的通知》。
△ 新闻出版署、国家版权局联合发出通知指出,将报刊社执行《著作权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情况列入一年一度的报刊年检中。
7月13~17日 由新闻出版署主办的“中国出版成就展”在北京隆重举行。江泽民、乔石、刘华清、丁关根、李铁映、邹家华等观看了展览,并就进一步做好出版工作作了许多重要指示。江泽民详细观看了各个展区的图书后指出:“出版也要抓重点”,“要多出精品”。参观结束后,江泽民召集部分领导座谈。他说,看了这次出版成就展,很高兴。这次展览充分体现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出版事业的发展和繁荣。为了满足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青少年一代的求知欲望,我们要千方百计多出好书,为他们创造好的学习条件,提供丰富的精神食粮。青少年一代接受新知识很快,新闻出版工作者在把优秀的作品推荐给他们的同时,也要过滤掉不健康的东西,使广大青少年茁壮成长。这是全社会都应该关心的大事。
这次展览全国有540家出版社的38281种图书、2394家期刊社的4290种期刊、143家音像出版社的3099种音像出版物、180种电子出版物参展。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规模最大的出版成果展览,其主题是:繁荣出版、服务大局。
7月20~29日 '96全国文艺出版社社长工作研讨会在兰州举行。会议形成决议:由新闻出版署举办“八五”期间全国优秀长篇小说出版奖评奖活动;自1996年开始举办年度优秀文艺图书的评奖活动;在全国有文艺出版社的大城市设置优秀文艺图书销售中心等。
7月23日 《现代汉语词典》修订本首发式在北京举行。全书共收词目6.1万条,共计300万字,从四个方面作了修订:修正某些字音字形;增补新义项,修正不完善的释义;增加了例证;增收新词目9000余条,删除过时或过于专门的社会科学、自然科学词语4000条。
7月24日 新闻出版署发出《关于立即收缴封存〈中国法轮功〉等五种书的通知》。这五种“法轮功”图书是因宣扬愚昧迷信被查处的。
7月25日 新闻出版署发布《出版行业岗位培训五年规划(1996~2000年)》。
7月30日~8月1日 文化部对全国音像制品总批发单位进行重新审核,颁发《经营许可证》,并签订了《保护知识产权责任书》。
8月7日 文化部作出规定,从1996年10月1日起音像出版单位发行音像制品必须加贴防伪标识;1997年1月1日起,批发、零售、出租和放映的音像制品未加贴防伪标识的,不得以任何形式在市场上流通。
8月8日 国家版权局发出《关于对出版和复制境外电子出版物和计算机软件进行著作权授权合同登记和认证的通知》。
8月14日 新闻出版署作出规定,供教学使用的教参书,必须由新华书店统一征订发行;新华书店、出版社不得向集体个体书店批发教参书。
8月16日 《邓子恢文集》、《邓子恢传》、《回忆邓子恢》出版暨纪念邓子恢同志诞辰100周年座谈会在北京举行,朱镕基、温家宝、迟浩田等出席。
8月19日 文化部、国家版权局联合发出《关于改进营业性录像放映管理保护知识产权的通知》。
8月20日 中央级出版社发行改革研讨会在河北易县召开,会议就推行代理制的购销形式,制定书业界行规行约等问题作了研讨交流。
8月25~31日 第62届国际图联大会在北京举行。李鹏发表讲话。'96北京国际图联大会图书博览会、图书馆专用设备和技术展、电子图书馆展等同时举行。由我国首次承担、中国盲文出版社具体承办的国际盲文图书馆分会的年会也同期举办。
8月26日 《王稼祥》画册出版暨纪念王稼祥诞辰90周年座谈会在北京举行。刘华清、胡锦涛等出席,刘华清发表讲话。
8月28日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新闻出版署联合发出《关于加强农村图书、音像制品发行工作的通知》指出,供销合作社是图书、音像制品发行的重要渠道,新闻出版部门要密切配合、积极支持供销合作社搞好发行工作。
8月29日 《新闻出版要情》第5期向中央反映“《中国法轮功》等图书被查处后一些情况需引起注意”。这期《要情》指出:“气功在治病保健方面可能有一定效果,但据此而宣传封建迷信和伪科学是不允许的,更要防止借传气功之名形成非法组织。”
8月31日 中国版协合作出版促进会与台湾图书出版事业协会在北京联合举办两岸合作出版座谈会。
9月2~5日 第三届北京国际电子出版暨多媒体展览会在北京举行。从本届起,新闻出版署决定将原“北京国际电子出版系统展览会”正式更名为“北京国际电子出版暨多媒体展览会”,并加入电子出版物、音像出版物、多媒体出版物和网络出版物等展品。
9月3日 胡愈之诞辰100周年纪念会在北京举行。同时,由三联书店编辑的《胡愈之文集》(六卷)出版发行。
9月4~6日 国家版权局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在成都联合举办版权执法研讨会。7~9日同地召开全国版权工作座谈会。
9月9~14日 '96全国音像制品交易会在北京举行。在9日开幕式上,全国百家信誉较好的音像出版单位和近400家音像制品总批发单位分别联名发出《禁止买卖版号,提高出版质量,繁荣音像市场承诺书》和《保护知识产权,发行正版音像制品承诺书》。
9月9日 《毛泽东诗词集》,以及经中共中央批准编写的《毛泽东传》(1893~1949)出版发行。《毛泽东致韶山亲友书信集》也同时出版发行。
9月12~13日 国家“九五”印刷专项(书刊)重点技改会议在成都举行。
9月20日 《红军长征史》、《红军长征纪实丛书》出版座谈会在北京举行。江泽民为丛书题写书名并题词:“英雄的史诗”。刘华清题词:“长征精神万古长存”,并为丛书作序。
9月23日 国家版权局发布《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办法》。
9月24~25日 “五个一工程”第五届工作会议暨颁奖大会在北京举行,41种图书获奖。
9月26日 江泽民视察人民日报社时指出,要把新闻舆论的领导权牢牢掌握在忠于马克思主义、忠于党、忠于人民的人手里;新闻舆论单位一定要把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
10月2~5日 由中宣部、新闻出版署联合主办的“中国少儿出版物成就展”在北京举行。这次展览集中展示了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特别是“八五”期间我国少儿读物出版的成就。李鹏为展览题词:“繁荣少儿出版事业,培养祖国四有新人”。乔石、丁关根、李铁映、邹家华等参观展览。
10月3日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新闻出版署、国家科委《关于加强科技出版工作的若干意见》,对科技出版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深化科技出版体制改革,加强领导和管理,为科技出版创造良好的环境条件,积极开展科技出版的对外合作与交流,以及培养跨世纪的科技出版队伍提出了具体意见。新闻出版署为此召集部分科技出版社负责同志进行专题研讨。
10月5日 由新闻出版署、国家教委联合举办的首届全国优秀教育音像出版物评奖颁奖大会在北京举行,129种优秀教育音像出版物获奖。
10月6~10日 中国共产党十四届六中全会在北京举行。10月10日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决议》对新闻出版工作提出要求:出版工作要建立健全管理机制,着力提高出版物质量,多出好作品、不出坏作品。要及时反映国内外新的优秀文化成果,重视出版传统文化精品和有价值的学术著作,积极扶持少数民族出版事业,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方面的需求。新闻媒体和出版物要为全社会正确使用祖国语言文字做出榜样。加强对新闻出版业的宏观调控,采取有力措施解决目前总量过多、结构失衡、重复建设、忽视质量等散滥问题,努力实现从扩大规模数量为主向提高质量效益为主的转变。认真整顿违反规定屡出问题和不具备基本条件的新闻出版单位,达不到要求的必须停办。一手抓繁荣,一手抓管理,促进文化市场健康发展。
10月11日,新闻出版署党组召开扩大会议,传达学习江泽民在六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对学习贯彻六中全会精神提出了要求。10月23日,中宣部、新闻出版署举行出版界人士学习六中全会决议精神座谈会。
10月6~9日 第三次全国少儿读物出版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会议研究了提高少儿读物整体质量的基本思路、主要标志、具体措施等,并就组织实施“中国儿童动画出版工程”进行了专题讨论。
10月10日 首届全国青年编辑优秀图书选题设计方案与审读报告评选活动揭晓,评选出优秀图书选题设计方案19份,优秀审读报告28份。
10月14日 新闻出版署发布《新闻出版署直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试行)办法》。
10月20~26日 应国家版权局的邀请,法国版权代表团一行3人访问我国。中法双方就中方版权工作者赴法培训事宜达成共识,并决定将1996年8月正式签署的“中法技术合作议定书”延期到1997年。该代表团在访问期间,还举办了中法版权保护和集体管理的座谈会。
10月21~24日 中国音像协会与国家版权局在北京联合举办首次全国音像版权培训班。
10月23日 中国古籍图书展在日本东京举行。中国书籍发展史同时展出,展出中国古籍图书不同时期、不同刻本以及各个类型装帧形式的珍、善本古书。
△ 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出通知规定,要加强全国性文艺新闻出版评奖的管理工作,举办全国性评奖须报中宣部审批立项。
11月8~18日 第七届全国书市在深圳举行。刘华清、钱其琛等莅临书市。本届书市是第一次在省会城市之外的计划单列城市举办,并为迎接香港回归作出了应有的努力。
11月14日 第二届全国优秀中青年图书编辑颁奖会在北京举行,73名优秀中青年图书编辑获奖。
11月16~18日 文化部组织的研究成果“木活字印刷在12世纪下半叶已广泛应用”鉴定会在中国印刷博物馆举行。经考证,1991年9月在宁夏贺兰县拜寺沟主塔中发现的西夏文佛经《吉祥遍至口和本续》(9册,约10万字,皆为蝴蝶装印本),具有明显的活字版印本特征,为西夏后期的木活字印本,出版时间相当于公元12世纪下半叶。
11月19日 由中国出版协会主办的“首届全国伯乐奖”在北京颁奖,12名老出版家获奖。
11月28日 首届中国人民解放军图书奖评选揭晓,39种图书获奖。12月10日总政治部向全军发出通报,表彰获奖图书。
12月2~20日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关于版权和邻接权若干问题外交会议在日内瓦举行。会议通过了《关于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若干问题的条约》和《保护表演者和唱片制作者权利条约》。
12月3日 新闻出版署公布新闻出版署1996年度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共有15项成果获奖。
12月8~9日 中国编辑学会第二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在北京举行。选举第二届理事会,刘杲连任会长。
12月10日 由中国音像协会、中国邮政总局在北京联合召开音像租赁连锁经营模式研讨会。会议决定,中国音像协会和邮政总局共同组建音像租赁有限公司,使我国音像出版物从以零售为主转为以租赁为主。
△ 为纪念朱德诞辰110周年,分别由解放军出版社、中央文献出版社、北京出版社出版的《朱德军事文选》、《朱德》画册、《朱德手迹选》即日起发行。
12月16日 国家科委公布1996年度国家科技奖励评审结果,共有647个项目获奖。本次科技进步奖首次奖励了11种优秀科技著作。12月18日,奖励大会在北京举行,江泽民、李鹏等会见获奖代表。
12月17日 中国印刷科学技术研究所被列入国家“八五”技改计划的“大型数字化中文字库制作系统”等三项科研项目,通过了专家鉴定。
12月18日 全国“扫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广东省《重奖举报非法光盘生产线和音像领域其他违法犯罪活动有功人员暂行办法》,对举报非法光盘生产线的有功人员,按每条非法生产线30万元的奖励金予以奖励。
△ 第十届中国图书奖颁奖大会在北京举行,100种优秀图书获奖。会议宣布,该奖从第十一届开始,评选工作改由中宣部、新闻出版署直接领导,中国版协主办,中国图书评论学会承办,每两年举办一次,与国家图书奖评选交替进行。
1997年12月26日,“中国图书奖”设奖10年纪念大会在北京举行。丁关根出席会议,并向“中国图书奖”获奖责任编辑代表颁发永久性纪念奖牌。“中国图书奖”设立10年,共有200多家出版社的700多种图书、1081名责任编辑获奖。
12月21~23日 中国编辑学会等在昆明举办第二届跨世纪出版战略研讨会。
12月27日 中宣部、新闻出版署、中国出版协会在北京联合举行“首届全国百佳出版工作者”颁奖大会。出版社63人、期刊社17人、新华书店13人、印刷厂7人受到表彰。
△ 中国唱片总公司在北京举行《20世纪中华歌坛名人百集珍藏版》首发式,首批推出16张激光唱盘。预计在两年内完成百张珍藏版激光唱盘的出版工作。
12月30日 国家教委、新闻出版署、文化部联合发布《普通中小学音像教材出版复录发行管理规定》,指出供全国选用的中小学音像教材必须经国家教委审定,由具有音像教材出版权的专业出版社出版,还须由定点音像复制单位录制生产。
△ 国家版权局、国家工商局联合作出规定,国外著作权认证机构申请在中国设立常驻代表机构,应经国家版权局批准后,依据国务院《关于管理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暂行规定》及国家工商局《关于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办法》,向国家工商局申请设立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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