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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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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8日 新闻出版署、国家计委、建设部联合发出《关于图书发行网点建设若干问题的通知》,要求各省(市、区)和计划单列市新闻出版局商计划、城建部门,制定图书发行网点建设规划,争取用5年左右时间,使图书发行网点严重不适应两个文明建设的状况有所改变;在制定规划中,要特别注意农村供销社售书点的恢复。
1月10日 全国首届领导科学优秀著作评选颁奖大会在北京举行,26种著作获奖。
1月16日 新闻出版署公布新闻出版署1990年度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共有30项成果获奖。
1月16~19日 全国少数民族文字印刷字体创新工作座谈会在云南召开。会议研究全国少数民族文字获奖新字体的推广使用问题,讨论落实第二届少数民族文字征稿评选工作及进一步做好少数民族文字印刷字体创新工作。
1月24~26日 新闻出版署成立全国印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于永湛任主任。全国印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召开第一次工作会议,审议通过《全国印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章程》,并原则同意《印刷标准化工作“八五”规划》。
1月30日 新闻出版署发出《关于认定、查禁非法出版物的若干问题》的通知指出,凡是非法出版物,一律由新闻出版署或省级新闻出版局认定,并通令取缔。
2月2~5日 全国新闻出版局局长会议在北京举行,会议的主要议题是贯彻党的十三届七中全会精神,讨论新闻出版事业“八五”计划和十年规划。
2月11日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发出通知,进一步明确由新闻出版署归口管理音像出版业,并部署在全国开展压缩整顿音像单位的工作。
4月20~23日,中宣部、新闻出版署在北京联合召开了全国压缩整顿音像单位工作会议。会议确定压缩方案和整顿的要求,研究繁荣音像业的具体措施。
3月4~7日 全国地方科技出版社首届科技图书交易会在贵阳市举行。
3月6日 中国书刊发行业协会在北京成立。刘杲任会长。
△ 由中国版协主办的1991年首都图书交易会在北京举行。
3月15日 新闻出版署转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严厉打击非法出版犯罪活动的通知》。
3月26日 中国人民银行、公安部、新闻出版署、国家工商局、广播电影电视部联合发出《关于禁止在宣传品出版物及有关商品上使用人民币、外币和国家债券图样》的通知,重申: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模仿人民币式样印制内部票券,禁止用复印机复印人民币,禁止采用完整的人民币、外币和国家债券图样(不论是原大或缩印样)印制广告宣传品、出版物及其他商品。
△ 新闻出版署发出通知,决定从1991年5月开始,在全国范围内正式进行统一换发《期刊登记证》,按照已颁布的国家标准《中国标准刊号》进行编号。
3月29日 第三届茅盾文学奖在北京颁奖,7部作品、6位作家获奖。
3月30日 人民文学出版社在北京举行庆祝建社40周年茶话会。4月24日,邓小平为该社40周年题词:“人民文学出版社四十年”。
4月1~5日 新闻出版署在西安召开全国期刊管理工作会议。会议明确并落实了繁荣期刊的具体要求和措施。
4月2日 新闻出版署发布的《关于出版党代会、党中央全会和全国人代会文件及学习辅导材料的暂行规定》重申,党的代表大会、党的中央全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文件只能由人民出版社出版,各地人民出版社可向人民出版社租型出版。
△ 新闻出版署颁布《常备图书目录》(第一批),共50种(套)。列入首批常备书目的图书有: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经典著作,中国共产党和国家主要领导人的著作,中国共产党和国家重要文献,中国语文工具书及其他工具书四大类。同时,新闻出版署颁布了《关于常备图书出版、印刷、发行管理的暂行规定》。
△ 新闻出版署公布21家书刊印刷国家定点企业名单。
4月6日 第三届“毕昇奖”、森泽信夫印刷奖揭晓,有4人获“毕昇奖”奖;14人获森泽信夫印刷奖。5月4日,授奖仪式在北京举行。
4月8日 新闻出版署发出《关于缩小协作出版范围的规定》指出,从1991年5月1日起协作出版的图书,只限于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类图书(不含科普读物和生活用书);省地方志和省党史资料经省级有关部门审定后可在当地有关专业出版社协作出版;其他图书一律不得进行协作出版。协作出版的单位,只限于国家机关、全民所有制的科研单位和教学单位及其他国营企事业组织。出版社不得与集体或个人进行协作出版。《规定》并对审稿、发行等作出新的规定。
4月22日~5月2日 “苏联俄罗斯文化1000年书展”分别在北京、南京举行。
4月26日 中宣部、新闻出版署在北京人民大会堂联合举行座谈会,庆祝《列宁全集》中文第二版60卷出版发行。李瑞环、丁关根出席,李瑞环发表讲话。
6月26日,新闻出版署在北京召开表彰会,对在《列宁全集》中文第二版60卷出版、印刷、发行、物资供应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40个先进集体和207位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根据中共中央决定,由中共中央马恩列斯著作编译局编译、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列宁全集》中文第二版,从1975年开始筹划,到1990年底全部出齐。《列宁全集》中文第二版以55卷本的俄文第五版为蓝本,全书分60卷,比中文第一版多21卷,比俄文第五版多5卷,收载列宁文献9289篇,比中文第一版多5009篇,是目前世界上收载列宁文献最多的版本。
4月 《中国大百科全书·新闻出版卷》由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出版。
5月11日 新闻出版署、国家工商局联合颁布《图书总发行管理的暂行规定》,对图书总发行(即总批发、总经销)工作的管理制定了九条细则。
5月15日 中宣部、新闻出版署、广电部、文化部、国家教委、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中国音乐家协会联合发出通知,要求有关方面切实做好《中华大家唱(卡拉OK)曲库》宣传、发行工作和组织好演唱《曲库》歌曲的活动。由中宣部组织编辑的以我国优秀传统歌曲、艺术歌曲为主的《曲库》以录像带为主,同时出版录音带、激光视盘、曲谱歌曲,1991年分两次共出版1000首歌曲。中宣部、新闻出版署决定,《曲库》由新华书店统一发行。
《曲库》第一批出版350首歌曲,5月28日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首发式。李瑞环出席并讲话。
1992年1月28日,中宣部、新闻出版署召开《曲库》新闻发布会,宣布《曲库》全部1000首歌曲的录像带、录音带于2月底出齐,激光视盘和歌本于3月底出齐。
9月4日,中宣部、新闻出版署在北京召开《曲库》出版发行总结表彰会,表彰6个先进单位、17名先进个人,另有21种录音带、18种录像带获制作质量优秀奖。
5月19日 由中国出版工作者协会主办的“首都出版社青年校对赛”在北京举行。6月28日召开颁奖大会。社科组团体和个人冠军分别由北京出版社和该社石英夺得;科技组团体和个人冠军分别由国防工业出版社代表队和科学出版社曹锐军夺得。
5月20日 新闻出版署发布《关于加强国营书店多种经营管理的暂行规定》指出,国营书店开展多种经营,必须坚持以图书发行为主;在保证人力、资金、设备主要用于经营图书和扩大图书销售的前提下,可以适当开展多种经营。
5月21日 中国书刊发行业协会在北京召开第一次图书市场信息交流会。
5月22~29日 全国第二届文摘类期刊研讨会在山东烟台市举行。同时成立了中国文摘期刊研究会。
5月24日 国务院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5月30日由国家版权局发布。
5月25日,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和国家版权局在北京人民大会堂联合召开庆祝著作权法实施座谈会。5月30日,刘杲在中央电视台发表电视讲话。从6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正式实施。
5月26~28日 国际期刊出版联合会第28届大会在芬兰赫尔辛基召开。新闻出版署派员参加了会议。
5月27日 新闻出版署在沈阳召开全国书刊印刷优质产品表彰大会,表彰在全国第6次书刊印刷质量评比会上获得最佳书刊印刷产品、优质产品及全国书刊印刷质量评比的优胜单位。
5月29日 新闻出版署印发《新闻出版署机构编制、干部管理暂行规定》。
5月 全国重点科技图书“八五”选题规划编制完成,从申报的2000多种选题中评选出64家出版社的264种选题列入该规划。
6月5日 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新闻出版署联合发布《科学技术期刊管理办法》,对科学技术期刊的管理范围、审批程序、管理职责、奖励和处罚作了32条规定。
6月7~17日 以宋木文为团长的中国新闻出版代表团访问泰国,主要是协助办理杨尚昆主席向泰国国王普密蓬阿杜德赠送《大藏经》有关事宜。10日,宋木文受杨主席委托,向泰国王简要介绍了《乾隆版大藏经》的整理和出版情况。《大藏经》是一部佛经总汇,共72400册,分装724函。
6月9~20日 上海举办中国共产党建党70周年书展。
6月15日 新闻出版署、海关总署联合发出通知规定,凡进口用于出版的音像制品(母带、装帧纸、片芯纸等),须事先申请领取进口出版许可证;进口出版许可证由新闻出版署统一制定、颁发。
6月17日 新华书店总店音像发行所正式成立。
6月19日 解放军文艺出版社在北京举行建社40周年纪念会。肖克、洪学智、杨成武、杨得志等老同志题词祝贺。
△ 上海人民出版社举行建社40周年座谈会。江泽民为该社题词:“社会主义的思想阵地,人民群众的良师益友。”
6月20日 劳动部、国务院生产委员会、国家教委、人事部、全国总工会、中国职工教育和职业培训协会、中国成人教育协会联合授予新华书店总店“全国职工教育先进单位”称号。
7月1日 根据中共中央决定,由中共中央文献编辑委员会修订、人民出版社出版的《毛泽东选集》(1—4卷)第二版,今日起在全国发行。邓小平为《毛泽东选集》(1—4卷)第二版题写了书名。
7月26日,新闻出版署在北京召开表彰大会,表彰为《毛泽东选集》(1—4卷)第二版的出版、印刷、发行和物资供应工作中作出贡献的18个单位。
△ 新闻出版署发布《书刊印刷产品分类》等15项印刷行业标准,自1991年10月1日起实施。
7月2日 国家版权局作出规定,从即日起,国家版权局负责录音、录像版权的归口管理工作;有关音像版权管理的规定由国家版权局负责制定和监督实施。
7月10日 新闻出版署发出通知,对有关出版社的外国文学出版任务重新进行了核定,并规定没有批准外国文学出版任务的出版社,一律不得安排出版外国文学图书,如个别品种有特殊需要,应向新闻出版署图书管理司专题申报,经批准后才可出版。
7月22日 青岛市委、市政府在北京向陆、海、空三军赠送由青岛出版社出版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手册》。江泽民为《手册》题词:“加强国防意识教育,提高军政素质,建设现代化部队。”
7月24日~8月6日 新闻出版署在北京举办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次全国出版社社长经营管理研讨班,探讨了推动出版单位由单纯生产型向生产经营型转变,建立适合我国社会主义出版工作实际的出版经营管理学、管理体制等问题。
7月29日 新闻出版署转发《新华书店图书发运工作办法》、《新华书店图书运输包装规格标准》。
8月3~7日 新闻出版署、财政部在哈尔滨市联合召开新闻出版经济政策座谈会暨第三次全国新闻出版局计财处长会议。会议研究落实国家出版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布置“八五”期间新闻出版计划财务工作。
8月8~17日 马来西亚吉隆坡国际书展在吉隆坡举行。我国首次组团参加。
8月9日 国家版权局发布《关于报刊社声明对所发表的作品享有专有出版权的意见》。
8月12日 新闻出版署、国家工商局联合发布《关于出版社自办发行图书的暂行规定》。
8月12~16日 新闻出版署1991年度科学技术进步奖评审会在山东泰安举行,评出获奖成果19项。
8月15日 新闻出版署明确规定:出版社不得以任何名义接受作者个人出钱资助出书,出版社不得要求或接受供稿单位或作者个人包销图书,出版社不得以图书抵充稿费。
△ 新闻出版署重申,供学校使用的中、小学复习资料等图书,必须经国家教委或省级教育行政管理机关审定,未按规定审定的不得出版。
8月16日 新闻出版署发布《关于图书发行浮动折扣的试行办法》指出,国家规定的包销类以外的图书,出版社、发货店可以在规定的幅度内实行浮动折扣(或批量折扣),包销类图书不实行浮动折扣。《办法》对实行浮动折扣的对象、幅度等作了明确规定。
8月19日 中宣部、国家民委、新闻出版署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各级新华书店认真做好少数民族文字版《毛泽东选集》(1—4卷)第二版的征订发行工作。
8月19日~9月5日 国家版权局派员参加在美国华盛顿举办的版权培训班。
8月21日 新闻出版署发出《关于不得擅用中央和国家机关名义编书和推销图书的通知》指出,由中央和国家机关组织编写的图书,如使用中央和国家机关的署名,或者中央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个人、集体身份编写书,如果确有必要冠以机关称谓,均应或必须出具有关部委一级领导机关的证明信,出版单位方能受理。属于个人和集体编写的图书,不得使用或变相使用中央和国家机关的名义署名,也不得以此进行广告宣传和组织发行。
8月26~28日 由新闻出版署及有关部门共同组成的全国印刷字体工作委员会在北京成立。
8月27日 国家版权局发出《关于当前报刊转载、摘编已发表作品付酬标准的通知》。
8月30日 新闻出版署、国家工商局联合发文,批准新华书店总店经营录音录像制品(包括相关的音响设备、视频产品,但不含电视机)的批发业务。
8月31日~9月11日 第四届全国书市在广州举行。书市期间,开展了评选“十佳畅销书”、“十个最受欢迎的展位”等活动。
8月31日~9月13日 由文化部党史资料征集工作委员会、新闻出版署党史资料征集工作领导小组、广电部电影局党史资料征集工作领导小组、国家文物局和中国革命博物馆联合举办的“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革命文化史料展览”在北京中国革命博物馆展出。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首次举办的大规模文化和出版史料的展览。其中有关出版的展品共3119件,包含有关出版的文献、手稿、原版图书、杂志、报纸、实物、照片、烈士遗物、遗墨等。
9月5日 《中国共产党七十年》由人民出版社出版发行。邓小平题写了书名。
9月7日 由邓小平题写书名,江泽民、杨尚昆、邓颖超题词的《“九一八”事变丛书》出版座谈会在北京举行,李瑞环、丁关根等出席并讲话。《“九一八”事变丛书》由辽宁人民出版社出版。
9月11日 新闻出版署重申,除图书、杂志、报纸缴送样书外,音像制品亦要向新闻出版署、中国版本图书馆缴送样带、样片,并对缴送的数量提出了具体规定。
9月12日 新闻出版署发出《关于控制新出图书品种的通知》。
9月14~19日 人民美术出版社在中国历史博物馆举办建社40周年书展。
9月18~26日 以刘杲为团长的中国政府版权代表团访问瑞士日内瓦的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和在法国巴黎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分别就我国加入《伯尔尼公约》和《世界版权公约》进行磋商,探讨加入两个公约的适当方案。
9月20日 《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毛泽东著作大辞典》出版座谈会在北京举行。陈云为该书题词。
9月23~28日 “纪念鲁迅诞辰110周年图书资料展览”在北京图书馆举行。
10月8~10日 全国各省、市、自治区图书管理处长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主要讨论出版社重新登记后出版管理方面的问题,研究国家“八五”重点图书选题和出版计划的落实情况,以及如何控制压缩新书品种。
10月10日 财政部、新闻出版署联合发布《关于建立出版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规定》,对专项资金的来源、性质、使用范围、使用原则、管理确定了原则。
10月14日 新闻出版署在北京举行首届全国优秀美术图书奖颁奖大会,共有267种图书获奖。它们代表了我国从1980年1月至1990年12月期间,画册、论著、图片、连环画四大类美术出版物的优秀成果。14日至20日,在北京中国历史博物馆举办“'91全国获奖美术图书展览会”。
10月16~24日 中国出版协会妇女读物研究委员会在北京和山东泰安两地举行“海峡两岸妇女读物与妇女形象研讨会”。这次研讨会是近年来海峡两岸妇女读物工作者一次较大规模的聚会,与会者围绕“理想女性与妇女读物”的中心议题进行探讨。会议期间,还举办了“海峡两岸妇女读物交流展”。
10月17日 新闻出版署转发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民族贸易贷款实行优惠利率的通知》。《通知》指出,对国家确定的421个民族贸易县贸易贷款实行优惠利率(2.8‰),其中包括新华书店的流动资金贷款。
10月26日 新闻出版署、中宣部等五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农村图书发行工作的意见》提出,切实做好农村图书的货源组织和供应工作;改善经营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发展和巩固农村图书发行网点;加强农村图书发行队伍的建设;对农村发行实行优惠的经济政策;加强对农村图书发行工作的领导。
△ 活字印刷术发明者毕昇雕像揭幕仪式在中国印刷科学技术研究所举行。
11月2日 新闻出版署重申并补充规定:凡毛泽东、周恩来、刘少奇、朱德、任弼时、邓小平、陈毅和现任中央常委未曾出版、发表过的文稿(包括文章、著作、讲话、书信、批示、电文、诗词等),限由人民出版社和中央文献出版社、人民文学出版社按既定的分工范围出版;地方人民出版社和有关中央出版社根据需要可向这三家出版社租型出版这类图书;其他出版社需要出版这类书的选编、汇编等读物,须经出版社主管单位审核同意后,专题报新闻出版署审批。
11月8日~12月24日 中国出版工作者协会、人民出版社、北京印刷学院和北京民治新闻学院在北京联合举办第一期全国出版社编辑干部培训班。
11月16日 首届全国优秀外国文学图书奖颁奖大会在北京举行,共有96种图书获奖。这是从1980年1月至1990年12月新出版的7000多种外国文学图书中评选出来的。
11月17~21日 《格萨尔》工作成果展在北京举行,集中展现了新中国成立以来尤其是近10多年来我国《格萨尔》搜集、整理、翻译、出版、说唱和学术研究工作的成就。
11月20日 新闻出版署向署直单位第一批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27位有突出贡献的专家颁发证书。
11月20~24日 中宣部出版局、中国书刊发行业协会等单位联合在贵阳召开全国农村图书发行工作研讨会,就省级新华书店如何抓好农村发行工作等问题进行了研讨。
11月24~30日 由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和国家版权局、广电部联合举办的广播电视音像唱片版权培训班在北京举行。培训班邀请了中外版权专家和律师系统地讲授著作权和有关邻接版权的理论知识、国际公约及广播电视、音像、唱片版权保护的国际惯例等。
11月25日 新闻出版署发出通知,进一步核定了有关出版社的挂历、年画、年历画等出版任务,并对兼出版挂历、年历画的非美术、摄影专业出版社每年安排的挂历、年历画品种作了调整、限定。
△ 新闻出版署规定,音像单位不准出版任何公开发行的图书,如确有必要出版内部使用的非营利性的资料,须经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核准并发给准印证,方可印制,但不得以任何形式和通过各种渠道在社会上出售,违者视为非法出版活动。
11月28日~12月1日 新华书店总店在大连举办全国新华书店门市工作规范化管理研讨会,推广了大连市天津街书店规范化管理的经验。
11月29日 国家版权局发出《关于维护出版社出版外国作品专有出版权的通知》。
11月30日~12月1日 新闻出版署印刷科技情报委员会成立暨第一次工作会议在西安举行。于永湛任主任。
12月2~7日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出版史学术讨论会在山西太原市召开。这是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出版史的第一次学术讨论会。会议就出版史的分期、出版史研究的方向及面临的问题进行了研讨。
12月4日 新闻出版署指出,期刊不得随意出版增刊,如确有必要出版增刊,必须经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批准。1992年12月31日,新闻出版署又发出《关于期刊出版增刊审批问题的通知》。
12月10日 李先念为武汉大学出版社建社10周年题词:“发扬革命传统,繁荣出版事业。”
12月12日 新闻出版署、财政部联合发出《关于调整少数民族省(区)图书发行折扣的若干规定》指出,新华书店发货店、出版社自办发行部门向少数民族省销货店、省新华书店供货,一律以七○折发货。
1992年1月27日,新闻出版署又发出补充规定指出,发货店对少数民族省(区)店发货,一律先按七五折制票、发货、结算;每半年清算一次,由发货店按发货总额的5%主动汇付给省(区)店。
12月15~18日 全国少数民族自治区版协协作会首次会议在广西桂林和南宁市召开。会议主要研究了全国少数民族自治区版协协作的宗旨、内容和形式。
12月18~21日 第二次全国“扫黄”工作会议在南京召开。会议确定本年度“扫黄”集中行动的重点是打击非法出版活动。
12月23日 新闻出版署发出通知,对贯彻执行国务院的《法规汇编编辑出版管理规定》提出了明确要求。
12月24日 由新闻出版报等8个单位主办的全国首届出版科研优秀论文颁奖大会在北京举行,有100篇优秀论文获奖。
12月 由新闻出版署主持制定的“八五”(1991~1995年)国家重点图书选题、出版规划于1991年底完成,共有1169种(含12816卷、册)图书选题列入规划。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首次制定的一项促进出版繁荣的大型出版工程。新闻出版署决定,每年检查一次重点书规划的进度和完成情况,同时对此项计划进行必要的调整、补充。
本年 1991年是中国共产党诞生70周年,全国各地出版了有关中共党史和党的建设方面的图书500余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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