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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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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5~8日 全国省(区)级新华书店多种经营联席会议在广东珠海召开。
1月11日 新闻出版署转发国家技术监督局《关于批准〈中国标准刊号〉国家标准函的通知》,规定《中国标准刊号》自1989年7月1日起实施。
1月17日 新闻出版署发出《关于协作出版和代印、代发的补充规定》。这是针对一些出版社以协作出版或代印发名义卖书号的行为作出的规定。对协作出版图书的范围、协作对象、协作双方签订合同以及违规处罚等都规定得十分明确,对代印、代发也作出了相应规定。
△ 新闻出版署同意中国教育图书进出口公司进口台、港、澳版教学及供教学参考用的书报刊。
1月25日 新闻出版署发出《重申关于落实需销毁的图书经济损失赔偿的若干具体规定》。
1月26日 浙江省出版总社决定,自本年起,每年集中100万元资金,专门扶持出版由于经济原因难以问世的高质量学术著作。同时,还设立“树人奖”,每年奖励一批优秀的学术著作。
1月31日 上海市新闻出版局决定:设立学术著作出版基金,当年拨款300万元。
2月11日 新闻出版署发出《关于加强挂历、年画、年历画管理的紧急通知》,重申禁止擅自编印发行挂历、年画和年历画。3月29日又发出补充说明,允许商业部门也可以适当印制,但内容要经省级新闻出版管理部门审定。
2月15日 新闻出版署、中国工商银行总行联合颁发《关于新华书店系统调拨货款结算的若干规定》。
△ 《李先念文选》(1935.6~1988.2)出版发行。
2月17日 新闻出版署、国家版权局发出《关于征订台、港、澳作者的图书应出示合同审核登记号的通知》。
2月23日 广播电影电视部发出《关于音像出版、发行工作中若干问题的通知》。
2月27日 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关于对编辑出版年鉴等工作的加强管理的通知》,规定所有“年鉴”、“概况”、“名录”等出版物,只能由正式出版社出版,并一律不得向供稿单位以任何名义索取费用。
2月27日~3月1日 全国新闻出版局长会议在北京召开。李铁映出席并讲话。
4月26日,新闻出版署邀集中央、国务院各部委主管出版的负责人开会,传达李铁映在全国新闻出版局长会议上的讲话,通报了去冬今春出版社整顿秩序、检查工作、总结经验的情况,对如何加强出版工作的宏观指导提出了意见。
2月28日 新闻出版署发出文件,严禁以书号出刊。
△ 新闻出版署针对有些单位和部门违反国家关于大中小学教材出版发行的规定,进行多渠道征订、发行包销类的教材,使一些学校重订或漏订,造成工作混乱的问题,发出通知重申有关规定。
3月5日 《周恩来传》(1898~1949)出版发行。
3月8日 新闻出版署、国家工商局联合发出《关于重申内部发行图书有关规定的通知》,规定内部发行图书应在封底和版权页上标明,并只能由新华书店或出版社自办发行。
3月9日 新闻出版署和公安部在长春联合召开打击制作、贩卖非法出版物有功单位和个人的现表彰大会。
4月11~13日 新闻出版署在厦门召开外事工作会议。
4月11~15日 国家版权局在杭州举办全国版权局长研讨班。
4月12日 新闻出版署发出《关于不得出版宣扬愚昧迷信的图书的通知》。
4月17日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与新闻出版署联合举办的中国出版管理高级培训班在北京开班。20家出版社的社长、总编辑参加培训。
4月20日 中国图书评论学会在北京成立。伍杰为会长。
4月27日 中央上海市委决定整顿《世界经济导报》,停止总编辑、党组成员钦本立的职务,并向该社派驻整顿领导小组。
5月8日 新闻出版署发出《关于进一步查处假冒出版单位进行非法出版活动的通知》。
5月10日 新闻出版署发出《认真检查涉及民族、宗教问题书刊的通知》。这是因上海文化出版社出版《性风俗》一书,违反党和国家的宗教政策,严重伤害了穆斯林的感情,造成了严重后果而发出的。
5月15日 新闻出版署发出《关于果断处理〈性风俗〉一书的情况通报》。
5月23~26日 全国新华书店系统首届发行科学研讨会在杭州举行。
5月25日~6月5日 全国少年儿童出版社优秀少儿读物展览会在北京举行。
5月30日 新闻出版署发出《关于进一步贯彻执行〈印刷行业管理暂行办法〉的几点意见》,要求对本地区的印刷业进行一次整顿,并进行普查、登记、验收。
△ 文化部、新闻出版署联合发出《关于加强书刊市场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提出,地市凡未成立新闻出版局的,由当地文化主管部门负责出版物的管理工作。
5月31日 藏文少儿低幼读物出版基金会在京成立。
5月 江苏省新闻出版局决定筹集500万元资金,设立图书发行基金,主要用于发展农村发行网点建设。
6月3日 新闻出版署发出《关于组织编制新闻出版系统“八五”期间技术改造措施计划的通知》。
6月10日 新闻出版署党组致信中共中央和国务院,表示坚决拥护中央采取果断措施平息反革命暴乱,并表示要积极引导新闻出版部门做好宣传舆论工作和书报刊的出版发行工作,为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作出努力。
6月13~20日 人民出版社等出版一批反映平息反革命暴乱真相的图书。外文版和中文繁体字本的有关此类图书也陆续出版发行。
6月14日 中共中央通知中共新闻出版署党组:“中央同意宋木文同志任新闻出版署党组书记,免去杜导正同志新闻出版署党组书记职务。”7月18日,国务院通知新闻出版署:“国务院1989年7月5日任命宋木文为新闻出版署署长,免去杜导正的新闻出版署署长职务。”
6月15~19日 由中国“金瓶梅”学会主办的首届《金瓶梅》国际学术讨论会在江苏徐州举行。来自1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100多名中外专家学者到会并提交了论文。
6月16日 新闻出版署发出《关于不要自行编印小平同志重要讲话及其他有关文件的通知》。
6月20日 《邓小平同志关于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的论述》一书出版发行。
6月22日 新闻出版署印发《〈期刊管理暂行规定〉行政处罚实施办法》,1989年9月1日开始施行。之后又发出执行此项办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 为纪念瞿秋白诞生90周年,在瞿秋白当年开办“上海书店”的遗址办起的“文化生活书店”正式开业。
6月24日 中宣部出版局召开首都出版界知名人士座谈会,学习讨论邓小平6月9日接见北京戒严部队军以上干部时发表的重要讲话,就出版界如何总结过去、思考未来等问题进行了座谈。7月6日,中宣部出版局又邀请首都部分出版、发行单位及有关方面负责人进行了座谈。
7月11日 新闻出版署发出《关于检查、整顿书刊市场的紧急通知》,要求对涉及策划、组织反革命暴乱和宣扬资产阶级自由化问题应停售的书刊,严格按有关规定查处。
△ 新闻出版署发出《关于在全国出版社整顿协作出版、代印代发的通知》。规定协作出版的图书必须经出版社终审终校,不得以书号出刊。
7月18日 新闻出版署、国家版权局发文规定,对擅自翻印他人出版的图书,应由出版和版权管理机关协同处理。
7月21~22日 新闻出版署图书管理司在北京召开全国新闻出版局图书管理处处长会议。会议讨论了坚决整顿协作出版、代印代发,积极准备全面整顿出版社等问题。
8月8日 新闻出版署发出《关于鉴定淫秽、色情出版物权限的通知》。
8月10日 新闻出版署发出《关于严格控制人体美术图书出版的通知》。
8月14日 新闻出版署发出《关于严格控制书刊定价利润率的通知》,规定全年书刊定价利润率严格控制在5%~10%幅度之内。
8月19日~30日 第二届全国图书展在北京举行。本届书展是我国出版界改革开放10年成果的一次大检阅。
8月24日 中共中央、国务院召开全国整顿清理书籍、报刊及音像市场的电话会议,部署整顿清理书报刊及音像市场工作。会后成立全国“扫黄”办公室,设在新闻出版署。
△ 中国出版工作者协会和民盟中央文化委员会联合在北京召开座谈会,纪念近代著名出版家章锡琛先生诞辰100周年。上海市版协和上海市新闻出版局于8月22日在上海举行了纪念会。
△ 新闻出版署邀请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团中央、国家教委、全国个体劳动者协会及出版工作者协会等单位负责人座谈,提出全社会共同努力,坚决消除“精神垃圾”,“扫黄”工作既要声势强大,又要扎实持久。
8月28日 国家版权局在对四川省版权局的复文中,对已故作者稿酬继承问题作出规定。
9月5日 《中国美术全集》60卷全部出齐。
9月7~8日 新闻出版署在山东潍坊召开印刷科研体制改革座谈会。
9月9日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在人民大会堂召开中央和国务院各部委负责同志会议,部署报刊和出版社的压缩整顿工作。
9月10~11日 南方沿海四省“扫黄”座谈会在广州召开。李瑞环主持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
9月15~20日 中央宣传部、新闻出版署在北京召开全国整顿压缩报刊和出版社会议。20日,李瑞环、李铁映、王忍之在中南海与出席会议的代表座谈。
9月16日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关于整顿、清理书报刊和音像市场严厉打击犯罪活动的通知》。
△ 国家教委、财政部、国家物价局、新闻出版署联合发出《关于调整大中专教材价格的通知》。
9月19日 公安部、新闻出版署发出《关于继续查缴淫秽出版物和非法出版物的通知》。
9月28日 国务院召开全国劳模大会,新闻出版界有17人出席大会。
10月4日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发出《关于压缩整顿报刊和出版社的通知》。
10月10~22日 第二届全国书市在北京举行。
10月13日 全国整顿清理书报刊及音像市场工作小组邀请首都教育、妇女、共青团、公安、劳改劳教等各界人士举行座谈会。与会者强烈呼吁:进一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部署,更加深入持久地开展“扫黄”工作,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有利的社会环境。
10月14日 新闻出版署发出《关于改进全国书刊印刷产品质量评比工作的方法》。
10月17日 《人民日报》报道全国“扫黄”初见成效。截至9月底,各地共收缴封存违禁书刊3000多万册,录音录像带40多万盒,取缔犯罪窝点300多个。
10月17~20日 全国新闻出版局发行(市场管理)处长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交流了“扫黄”经验,研究和解决“扫黄”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讨论修改了有关文件。
10月22日 由《求是》、《党建文汇》、《党建研究》、《中国图书评论》、《书刊导报》和本溪钢铁公司党委联合举办的首届全国优秀党建读物评选颁奖大会在北京举行。《党的纪律建设纲要》等10种读物获一等奖。
10月26日 由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的《邓小平论文艺》一书在北京举行首发式。李瑞环、胡乔木、邓力群等领导出席了首发式。
12月18~20日,中宣部文艺局和人民文学出版社在北京联合召开《邓小平论文艺》理论研讨会。
10月28日 叶圣陶学术研究会在北京成立。胡乔木、雷洁琼等出席成立大会。
10月30日 新闻出版署发出《关于做好压缩报刊的有关工作的通知》。
10月30日~11月3日 由最高人民法院、国家版权局和联合国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联合举办的“亚太地区版权审判培训班”在北京举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总干事鲍格胥博士、国家版权局局长宋木文出席了开幕式。来自13个亚太国家和地区的16名法官、律师、版权专家和我国的100多位高、中级法院法官、版权局行政管理机关干部以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国务院法制局等有关部门的人员参加了培训班。
11月3日 新闻出版署印发《关于部分应取缔出版物认定标准的暂行规定》。
△ 第二届毕昇奖,森泽信夫印刷奖颁奖仪式在北京举行。
11月9日 新闻出版署发布《关于被取缔书刊经济赔偿问题的暂行补充规定》。
11月11日 全国整顿清理书报刊和音像市场工作小组办公室主任、新闻出版署副署长刘杲向在北京的全国人大代表汇报全国“扫黄”工作情况。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彭冲、阿沛·阿旺晋美、严济慈、雷洁琼等听取了汇报。
11月13日 国务院在北京召开电话会议,部署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扫除“六害”的统一行动,使全国“扫黄”工作进一步深入。
11月21日~12月2日 新闻出版署、中国记协和中华全国企业报新闻工作者联谊会在北京联合举办了第7期企业报主编和企业宣传干部新闻研修班。
11月24日 由《中国少年报》等单位联合发起,今冬明春在全国中小学生中开展“让精神世界更美好”读书活动。该项活动的开幕式今天在北京举行。
11月25日 新闻出版署、国家工商局联合发出《关于加强集体、个体、私营书店(摊)管理的暂行规定》。
11月27日 中国报刊大展在香港展出。这次报刊大展是由三联书店(香港)有限公司、和平书店有限公司联合举办的,共展出祖国大陆出版的中外文报刊近千种。
12月2日 中央宣传部、新闻出版署发出《关于加强对外国和港、澳、台报刊进销管理的意见》。
△ 首届全国编辑出版理论图书评奖颁奖大会在北京举行。
12月7日 中国国际图书贸易总公司为纪念公司成立40年,在北京全国政协礼堂举办中国对外书刊发行40年展览。
12月8日 新闻出版署发出《关于出版社重新登记注册的通知》。
△ 彭真致信中国少年儿童出版社,称赞《少年百科丛书》为青少年提供了一套很好的课外读物。
12月12~14日 首届美术图书“黄河金牛奖”评奖活动在石家庄举行,共评出获奖图书125种。
12月19日 中国少年儿童基金会在北京举行会议,宣布设立中国儿童读物奖励基金。
12月20日 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在北京举行。国务院总理李鹏向本次会议提交了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草案)》的议案。12月24日,国家版权局局长宋木文受国务院委托就这个法律草案作了说明。
12月23日 财政部、新闻出版署联合颁发《国营书刊印刷企业纸张节约奖励试行办法》。
12月25日 新闻出版署发布《加强书报刊印刷管理的若干规定》。1993年9月18日对《规定》作修订补充。
12月26日 由北京大学、山东潍坊计算机公司等五单位研制的华光N型计算机——激光汉字编辑排版系统,在北京通过国家设计生产定型鉴定。
12月29日 原国家出版局局长、新闻出版署特邀顾问边春光在北京逝世,享年64岁。
12月 中国科学院设立科学出版基金,每年拨款300万元,资助优秀科技书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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