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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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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日 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香港分店改名为三联书店(香港)有限公司。
1月4日 新闻出版署发出《关于内部报刊整顿的意见》指出,内部报刊数量大,情况复杂,在整顿中应贯彻减少数量、提高质量、合理布局的原则。
1月15日 苏联国家出版委员会在莫斯科为在苏联首次出版《邓小平文集》举行发行仪式。
1月18日 全国少数民族文字印刷新字体评选授奖大会在北京召开。中国美术馆同时举办少数民族文字印刷新字体获奖作品展览。
1月 新闻出版署和中国出版工作者协会在新年前后,向中央、国家机关和一些省、市出版单位的2000多位老出版工作者颁发了荣誉证书。
2月8日 新闻出版署印发《关于当前在出版方面对台湾进行交流的报告》。这个报告是根据台湾当局公开表示,允许在台湾出版和发行大陆出版的图书而提出的。报告已经中央对外宣传小组原则同意。
△ 国家版权局印发《关于当前在对台文化交流中妥善处理版权问题的报告》和《关于出版台湾同胞作品版权问题的暂行规定》。
2月16日 著名编辑家、作家、教育家叶圣陶在北京逝世,享年94岁。
2月26日 《邓小平》画册出版发行仪式在北京举行。
2月29日 国家科委、新闻出版署发出《关于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报刊整顿工作的几点说明的通知》。
2月29日~3月5日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与新闻出版署合作,在北京举办了亚洲太平洋地区图书推广、销售、发行培训班。
3月15~19日 全国新闻出版局长会议在北京举行。会议着重讨论了关于出版社改革和图书发行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
3月7日 新闻出版署发出《关于设立“新闻出版署直属单位专项基金”的通知》。按照该项基金管理章程,以新闻出版署集中的税后留利款项作为专项基金的主要来源,并适当吸收其他资金,由中国工商银行信托投资公司专户存储。
3月16日 新闻出版署、国家工商局印发《关于报社、期刊社、出版社开展有偿服务和经营活动的暂行办法》。5月25日,新闻出版署又对本办法作了几点说明。
3月22日 新闻出版署颁布《书刊印刷业国家级企业等级标准(试行)》。
3月25日 国家语委、新闻出版署联合发出《关于发布〈现代汉语通用字表〉的通知》。5月7日,联合召开了新闻发布会。
3月26日~4月4日 首届全国图书交易会在上海举行。
3月31日 新闻出版署对中央单位内部报刊整顿登记事宜作出规定。
4月1日 北京市版权事务所成立。
4月1~2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法》起草小组在北京成立,同时召开第一次会议。4月5日 新闻出版署发出《关于出版社实行书刊提成差价和书刊降价、报废损失如何列支问题的解释》。
△ 新闻出版署印发署直属事业单位定期审计暂行办法。
4月8~13日 全国省级新华书店业务交流会在南宁召开。会议提出要加快发行体制改革,大力发展横向经济联合。
4月10~14日 中国作家协会首届文学期刊优秀编辑奖评委会在北京召开会议,25人获奖,同时向63位老编辑颁发了荣誉奖。
4月14日 新闻出版署印发《关于出版社编务、秘书、印制、图书发行、劳动工资管理人员聘任专业职务的意见》和《关于不具备规定学历的出版专业人员聘任专业职务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4月20日 中华版权代理总公司在北京成立。
4月25~28日 中国出版工作者协会、英国出版商协会在北京联合举办出版合同讲习班。
4月29日 由中国图书进出口总公司和北京大学图书馆联合成立的世界新书信息中心在北京大学图书馆开业。这个中心陈列的世界最新图书3000种和期刊300种,将每月定期更换一次。中心还进行书刊资料的进出口业务咨询,并开展销售业务。
4月30日 国务院发出《关于中小学课本纸张供应及价格问题的通知》。
5月4日 新闻出版署发出通知,要求正式期刊必须将国内统一刊号刊印在封底下部。
5月6日 中央宣传部、新闻出版署发出《关于当前出版社改革的若干意见》和《关于当前图书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
关于出版社改革的意见中,对改革的指导思想;优化选题、调整图书结构;逐步推行社长负责制;积极推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坚持按劳分配,敢于拉开差距;开辟多种渠道,扩大出版能力;在改革中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出版队伍;加强对出版社改革的领导等8个方面提出了指导意见。
关于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对改革的指导思想和目标;放权承包,搞活国营书店;放开批发渠道,搞活图书市场;放开购销形式和发行折扣,搞活购销机制;大力发展横向联合;大中城市要重视发展和办好专业书店;大力加强农村和边疆地区的发行工作;加强对发行工作的领导和宏观管理等8个方面提出了指导意见。
5月30日 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出《关于对出版物征收增值税的若干问题的通知》,对出版物的计税依据、出版物减免税范围、出版单位委托印刷出版物的纳税环节等作出明确规定。
5月 国家版权局发出《关于地方版权管理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
6月6日 新闻出版署发文重申几类需经专项申报的选题。
6月10日 新闻出版署发出《关于整理出版〈金瓶梅〉及其研究资料的通知》。《通知》对出版《金瓶梅》足本、节本、改写本、改编本、续书及资料作出统一安排。
6月14日 新闻出版署发出《关于重申出版新武侠小说、古旧小说需要专题报批的通知》。
△ 山东科技出版社在北京举行新闻发布会,宣布设立“泰山科技专著出版基金”。这是全国最早设立的出版基金。
6月15日 中央宣传部、新闻出版署发出《关于举办港台版图书展销的几项规定》。其中规定,举办港台图书展销须由国家批准的有关图书进口公司负责承办或协助有关单位办理;展销期间,一般不宜搞批发;举办此类展销须经一定的审批手续等。
6月18日 国家教委、财政部、新闻出版署联合发出《关于贯彻国务院对大中专教材价格问题批复的通知》。对教材的价格和补贴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并对出版发行及纸张供应单位提出了要求。
6月21日 共青团中央在北京召开各界人士参加的讨论会,讨论当前黄色、淫秽书籍泛滥对青少年产生不良影响等问题。
6月22日 全国新闻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广播电影电视部、新闻出版署发出《关于企业所属新闻单位开展新闻专业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
6月23~28日 全国第一届优秀教育图书评奖会在承德举行。
6月25日 全国政协提案委员会就如何解决科技书刊出版难问题,邀请国家出版、财政、税务等部门领导和政协委员座谈。新闻出版署等部门负责人表示将尽快采取措施,逐步解决科技书刊出版难问题。
6月28日 新闻出版署发出《关于出版社不得向学校发行站(代办站)批销教材的紧急通知》。
7月5日 新闻出版署发出《关于重申严禁淫秽出版物的规定》、《关于出版物封面、插图和出版物广告管理的暂行规定》。
7月5~10日 首届全国地图编制和出版工作会议在广州举行。
7月9日 新闻出版署对延边人民出版社出版《玫瑰梦》、工人出版社出版《情场赌徒》,作出行政处罚决定。8月9日,新闻出版署为此召开记者招待会。
7月16日 新闻出版署发出《关于获得国外重印权的图书期刊发行问题的暂行规定》。
7月20日 中央宣传部、国家教委、中国科协、新闻出版署、团中央、中央电视台联合举办专题座谈会,向全国青少年推荐《中学生丛书》。
8月1日 国家版权局就台、港、澳作者来大陆领取稿酬的有关问题作出规定。
8月1~6日 国家教委、新闻出版署在牡丹江召开全国高等学校出版社第二次工作会议,总结交流高校出版社改革的经验,11月4日,印发了《关于当前高等学校出版社改革的若干意见》和这次会议的纪要。
8月4日 新闻出版署发出《关于被查封销毁的图书经济损失赔偿办法的通知》。
△ 新闻出版署转发国家物价局《关于改革书刊定价办法的意见》,提出:定价原则仍按保本微利原则掌握,采取控制定价利润率办法,即在5%~10%幅度内考虑。定价权仍由地方和中央有关部门分别管理。对有价值的学术专著定价权下放给出版社,由其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定价。1989年8月14日,又发出《关于严格控制书刊定价利润率的通知》。
8月10日 首届全国少年儿童出版社优秀少儿读物编辑奖评选揭晓,评选出97名优秀少儿读物编辑。
8月15~19日 新闻出版署在长春召开第一次全国报刊管理工作会议。
8月20日 新闻出版署发出《关于制止期刊擅自改变办刊宗旨出刊和出版社用书号变相出刊等做法的通知》。
8月23~27日 首届沪港出版年会在上海举行。年会以如何使中文图书走向世界为中心议题。
8月26日 原国家出版事业管理局代局长陈翰伯在北京逝世,享年74岁。
9月1~7日 第二届北京国际图书博览会举行。
9月5~9日 全国对外书刊宣传工作先进代表大会暨全国优秀对外出版物表彰大会在牡丹江召开。
9月6日 新闻出版署、国家工商局发出《关于重申利用经济制裁手段加强出版管理有关问题规定的通知》。
9月15日 科印微机排版系统又一新成果——科印高级表格版式设计语言系统,通过新闻出版署组织的技术鉴定。
9月19~25日 国家版权局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共同举办第二次版权培训班。
10月15日 中国科学院计算机所与中国印刷科学技术研究所联合实体在北京成立。
10月20~25日 中国同源公司、中国出版对外贸易总公司、台贸国际有限公司联合在上海举办海峡两岸图书展销会。
10月25日 新华书店总店受新闻出版署委托,在北京召开全国新华书店系统调拨货款结算工作会议。
10月25~27日 新闻出版署和中华全国报纸行业经营管理协会联合在南京召开全国报纸经营管理座谈会。
10月28日~11月2日 首届全国古籍整理优秀图书奖颁奖大会在成都举行,有175种图书获奖。
10月31日 新闻出版署发出《关于在新闻出版企业17个工种中试行提前退休的通知》。
11月1日 全国政协教育文化委员会在北京举行“学术专著出书难调研座谈会”。刘杲在会上通报了出版工作情况。
11月2日 国家版权局发出《关于大陆与台、港、澳版权贸易合同审核办法的通知》。
△ 新闻出版署发出《关于实施〈印刷技术术语基本术语〉等九项国家标准的通知》。
11月5日 新闻出版署、公安部、国家工商局、文化部、轻工业部联合发出《印刷行业管理暂行办法》。
11月8~10日 全国新闻出版局局长会议在北京举行。会议就出版社进行检查工作、总结经验、整顿秩序等问题进行了讨论,并对削减报刊篇幅和刊期等问题进行了磋商。11月15日新闻出版署发出《关于在全国出版社检查工作、整顿秩序的通知》
11月9日 新闻出版署发出《关于加强对报纸、期刊、图书审读工作的通知》。
11月10~12日 文化部外文出版发行事业局邀请全国部分出版社在北京举行对外合作出版和发行协作会议。
11月20日 新闻出版署发出《关于不具备规定学历的经济专业人员评聘专业职务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 新闻出版署对性知识、性科学图书出版作出限制性规定。
△ 新闻出版署发文,对出版台、港、澳作品和翻印台、港、澳图书作出规定。
11月21~25日 新闻出版署在成都召开全国辞书编写出版规划座谈会,讨论制定《1988~2000年全国辞书编写出版规划》(草案)。
11月21~26日 由四川人民出版社等8个单位联合发起,在成都召开全国出版改革理论研讨会。会议就加强出版工作的基本理论和操作层次的理论研究,以及如何优化劳动组合、优化选题及图书结构等议题进行了研讨。
11月24日 新闻出版署发出《期刊管理暂行规定》。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发布的第一个对期刊进行全面管理的法规性文件。
11月26日 由中宣部、新闻出版署共同组织的第二届全国通俗政治理论读物评奖颁奖大会在北京举行。全国有40家出版社的69种图书获奖。
11月 新闻出版署拨款支援云南地震灾区新华书店,并致函云南省新闻出版局,向灾区新华书店职工表示亲切慰问。
12月10日 中央宣传部、新闻出版署对出版“文化大革命”图书问题作出规定。
△ 《中国标准刊号》由国家技术监督局批准发布,自1989年7月1日起实施。
12月27日 国家版权局发出《关于版权纠纷处理工作的若干意见》。
△ 新闻出版署颁布《关于认定淫秽及色情出版物的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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