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出版网 >> 传媒动态 >> 期刊  >> 正文

《壹周刊》刊发不雅照 负责人或受监禁1年刑罚

 

    壹传媒旗下《壹周刊》将近百张艺人不雅照辑录成特刊促销,激起各界愤怒,负责的官员马时亨亦立即提出上诉,淫亵物品审裁处昨天一致裁定该特刊属第二类(不雅)物品,正式推翻早前将该刊暂评为第一类非不雅物品的裁决。审裁官区士显直指《壹周刊》的不雅照特刊并不具备真正诚实的出版目的,旨在藉着露骨的图文,将不雅照结集成专辑达致促销目的。影视及娱乐事务管理处表明,该刊出版人稍后将被依法检控。由于《壹周刊》属再犯,将面对罚款八十万元及入狱一年的最高刑罚。

 

    涉案物品为刊载于《壹周刊》第936期题为“陈冠希淫照风暴全纪录”的附刊,将当时闹得满城风雨的艺人不雅照结集成专辑。影视处今年二月将该特刊送交淫审处评级,但淫审处将该刊暂评为非淫亵亦非不雅的第一类物品,引起各界非议。影视处随即申请复核评级,淫审处经聆讯后昨推翻原有评级。审裁官在书面裁决中指,淫审处根据《淫亵及不雅物品管制条例》列出的其中四项必须考虑因素,裁定该特刊属不雅物品。

 

    该特刊共有廿五页,由封面、目录至内文全以艺人不雅照为主题,特刊内近百张照片内容主要为疑似女艺人的裸体及性行为相片。淫审处认为,以现今一般社会人士普遍接受的道德礼教标准而言,在读者包括任何年龄人士的大众刊物中,大量展示过分暴露及性行为的图片,并不符合社会道德标准。

 

    连环图辑 刻意展现性动作

 

    就物品整体效果而言,该刊以显著的各种色情用语,将相片中诸多性挑逗动作活灵活现地展现人前。相片虽有打格,但在露骨描述下已清楚披露遮掩的内容,“就如揭开黑方格”,将清晰的裸体及性行为影像呈现读者眼前。而刻意将数幅相关照片排放一起,“如连环图般将相中人的动作展现出来”,加上不同相片所遮掩的身体部位不同,读者可藉“砌图技巧”窥视相中人裸露的身体。

 

    淫审处认为,该刊图文并茂地描绘不雅照内容,在阅读整份物品图文时,只会撩拨读者产生色欲遐想,脑中涌现不雅照内挑逗和荒淫的影像,使读者感到色情、腐化和厌恶。淫审处直指该刊物将艺人不雅照结集成专辑,在显著版位图文并茂,以露骨的文字讲解不雅照的各种挑逗动作,达致刺激官能而以此吸引读者,达致促销杂志的目的,故裁定该特刊的刊载并没有真正诚实目的。

 

    可罚款80万及监禁一年

 

    淫审处昨亦一并将《东方新地》第531期的类似报道,改评为第二类(不雅)物品。区士显指该刊将大量不雅照集中在同一刊物内发布,效果等同结集成专辑。

 

    影视处发言人称,政府已知悉淫审处这次裁决,该处会尽快向出版人采取检控行动,目前发放第二类不雅物品最高刑罚为罚款八十万元及入狱一年。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马时亨早前评论艺人不雅照事件称,自己身为父母,与许多父母一样对事件感痛心,且十分关注事件对年轻人的影响,并承诺尽快检讨《淫亵及不雅物品管制条例》及有关评审机制,于下半年谘询公众。

    

[查看/评论] [关闭窗口]
成龙任反盗版形象大使 柳斌杰署长为其颁...
第18届全国图书交易博览会开幕 大力倡导...
藏文图书出版事业发展迅速
国家重点出版工程《中原文化大典》昨日...
世界读书日 50网友王府井“定格”读书
中青社伦敦分社在伦敦书展推介中国文化

中国出版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注明“来源:中国出版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出版网和该作品作者共同拥有,其他媒体转载或利用均须各自对应准确注明作品来源和作者姓名。本站申明严禁转载的作品,一律不允许转载。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站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注明“来源:XXX(非中国出版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版权归原媒体及文章作者所有。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及用于网络分享,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也不构成任何其他建议。

本站部分作品是由网友自行或网友投稿、编辑整理上传。对此类文章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不为其版权负责。如果您发现网站上有侵犯您知识产权的文章,请在15日内发信至chinapublish@163.com 或致电:中国出版网编辑部 010-51259255转8210 我们会及时删除。

站内搜索
热点聚焦
第十八届全国图书交易博览会
全国出版社网站建设工作交流会
第三届中国传媒创新年会
中国出版走出去
第14届北京国际图书博览会
2007北京国际出版论坛
第9届中韩出版学术年会
第2届中国数字出版博览会
2007报业经营模式创新论坛
第17届全国书市
专题集锦
2008两会专题
中国政府出版奖专题
出版业改革30年专题
回眸2007
中共十七大专题
出版发行业诚信体系建设专题
出版蓝皮书专题
农家书屋专题
全国国民阅读调查专题
出版集团建设专题
民营书业专题
优秀出版科研论文评奖专题
版权所有 2007 中国出版网
京ICP备05064761号
主管单位:新闻出版总署 主办单位:中国出版科学研究所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三路居路 97号  邮编:1000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