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飞鹏
浏览:
何飞鹏,台湾资深杂志出版人。毕业于台湾政治大学公共行政系,现任台湾最大出版集团——城邦出版集团副董事长。 何飞鹏曾任职于台湾《中国时报》、《工商时报》、《卓越》等媒体。1987年,他毅然离开了从事多年的新闻事业,与台湾著名跨媒体工作者、城市观察家詹宏志等人联合创办了财经时事杂志《商业周刊》,从此成就了他在出版事业上的每一个阶段。1997年,何飞鹏因他在出版事业上取得的成就,赢得了金石堂连锁书店颁发的“出版风云人物”奖。 《商业周刊》成功营运后,何飞鹏与伙伴随后又成立了商业周刊出版公司,出版了不少叫好又叫座的读物和销售量惊人的畅销书,如《一九九五闰八月》等,其中《李敖回忆录》等书更是一出版就跻身畅销书排行榜。 1997年,商周、麦田、猫头鹰3家出版社合并成立“城邦”出版集团。2001年及2003年,香港富豪李嘉诚的TOM集团先后两次投资及收购城邦集团,成为城邦最大的股东,持股比例为83%。 何飞鹏认为,出版人的任务就是用知识改变世人;从事出版事业,长期下来有如从事一场无言的革命。谈到“好书”这个字眼,何飞鹏十分不以为然。他认为,所谓“好书”代表的是知识分子或是文化人的看法,并不一定能代表一般读者的立场。从事出版业这么多年,何飞鹏不认为自己该引导读者读好书,出版人应该扮演照顾读者需求的角色。 出版人就像传教士,而不是知识控制者。出版社一定要了解读者的逻辑,再按照他们的逻辑沟通,出版人心中应该无我,设想读者的需求,也即是按照市场需求供应,至于书的内容好坏则让读者去判断。 出版人除了理想之外,同时还要兼顾市场。就是实现自己想出版的书外,还要想着读者想读的书这个“市场”。他认为,如果能够平衡两端,在两者之间找到平衡点,就意味着出版社能够生存得越久。为了求取生存,出版社不能无视经济意义,那是公司维持生存的支柱。但是,经营出版事业还应有其社会意义,两者之间是可以共存的。(供稿人:缪立平)
何飞鹏曾任职于台湾《中国时报》、《工商时报》、《卓越》等媒体。1987年,他毅然离开了从事多年的新闻事业,与台湾著名跨媒体工作者、城市观察家詹宏志等人联合创办了财经时事杂志《商业周刊》,从此成就了他在出版事业上的每一个阶段。1997年,何飞鹏因他在出版事业上取得的成就,赢得了金石堂连锁书店颁发的“出版风云人物”奖。
《商业周刊》成功营运后,何飞鹏与伙伴随后又成立了商业周刊出版公司,出版了不少叫好又叫座的读物和销售量惊人的畅销书,如《一九九五闰八月》等,其中《李敖回忆录》等书更是一出版就跻身畅销书排行榜。
1997年,商周、麦田、猫头鹰3家出版社合并成立“城邦”出版集团。2001年及2003年,香港富豪李嘉诚的TOM集团先后两次投资及收购城邦集团,成为城邦最大的股东,持股比例为83%。
何飞鹏认为,出版人的任务就是用知识改变世人;从事出版事业,长期下来有如从事一场无言的革命。谈到“好书”这个字眼,何飞鹏十分不以为然。他认为,所谓“好书”代表的是知识分子或是文化人的看法,并不一定能代表一般读者的立场。从事出版业这么多年,何飞鹏不认为自己该引导读者读好书,出版人应该扮演照顾读者需求的角色。 出版人就像传教士,而不是知识控制者。出版社一定要了解读者的逻辑,再按照他们的逻辑沟通,出版人心中应该无我,设想读者的需求,也即是按照市场需求供应,至于书的内容好坏则让读者去判断。
出版人除了理想之外,同时还要兼顾市场。就是实现自己想出版的书外,还要想着读者想读的书这个“市场”。他认为,如果能够平衡两端,在两者之间找到平衡点,就意味着出版社能够生存得越久。为了求取生存,出版社不能无视经济意义,那是公司维持生存的支柱。但是,经营出版事业还应有其社会意义,两者之间是可以共存的。(供稿人:缪立平)
版权声明:“出版人物”栏目下有所文章均为中国出版网站独家创作,未经授权,任何媒体不得转载。
中国出版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注明“来源:中国出版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出版网和该作品作者共同拥有,其他媒体转载或利用均须各自对应准确注明作品来源和作者姓名。本站申明严禁转载的作品,一律不允许转载。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站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注明“来源:XXX(非中国出版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版权归原媒体及文章作者所有。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及用于网络分享,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也不构成任何其他建议。
③
本站部分作品是由网友自行或网友投稿、编辑整理上传。对此类文章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不为其版权负责。如果您发现网站上有侵犯您知识产权的文章,请在15日内发信至chinapublish@163.com 或致电:中国出版网编辑部 010-51259255转8210 我们会及时删除。